
台海和平路線圖之一——中國共産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提出的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如下:
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概括地說,就是以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在一個統一的國家内,允許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兩種不同的社會制度并存。中國的主體部分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台灣、香港、澳門地區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兩種不同的社會制度,長期和平共存,誰也不吃掉誰。上述基本方針的要點是: 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争取和平統一,但是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積極推動海峽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等交流,盡早實現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通過和平談判實現統一,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什麽都可以談;統一後實行“一國兩制”,中國的主體(中國大陸)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台灣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統一後台灣實行高度自治,中央政府不派軍隊和行政人員駐台;解決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内政,應由中國人自己解決,不需借助外國力量。

台海和平路線圖之二——台灣現執政黨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提出:
中國統一不應該是誰吃掉誰;國家統一後應該實現全面民選;誰選上誰當政,無論國民黨、共産黨、還是民進黨。選上的,認真治國。選不上的,負責任地在野監督。同心同德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将權力真正還給全體中國人民,讓他們來決定。

台海和平路線圖之三——中國人民大學一級教授、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高放教授提出
“大國套小國”方案即:“兩岸應走出互不承認、互不否認,在一個中國的大框架下互相承認。承認中國大陸有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中國台灣有一個台灣。這樣才能爲兩岸的政治談判掃清障礙。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台灣的台灣都贖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中國台灣有一個台灣,中國台灣的台灣承認中國大陸有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下一步怎麽辦?黨與黨的主席先見一下,然後海峽兩岸進行政治談判,中國台灣的台灣總統和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進行會談,簽定和平協議。”

台海和平路線圖之四——台灣7位中央研究院院士聯署
發表《兩岸和平論述———和平中國運動的起點》共同聲明,希望台灣和大陸都能體悟,要有和平的台灣、發展的中國,就必須先有合作的兩岸;并希望經由知識分子發自良知的引領,推動兩岸帥赢的和平運動。關于此一起步性架構,我們的看法如下:
架構一:以“完整中國,尊重現狀”作爲兩岸和平的起點。
兩岸合作的起點,不可能回避台灣和大陸同贖中國固有領土這個大前提。但鑒于“一個中國”在語意上可能涉及主權歸贖的争議,兩岸宜以“完整中國”來取代“一個中國”的表述。完整中國,尊重現狀意指台灣和大陸均是完整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主權爲兩岸人民所共有。
架構二:以“兩岸統合”作爲兩岸合作的架構。
兩岸未來的合作模式可以兩岸統合的架構來進行。未來兩岸可以參照歐盟經驗,建立諸如農業共同體、兩岸共同市場、文化共同體等超兩岸與跨兩岸的共同機制,以共同維護兩岸的和平、建立彼此的認同,并爲未來的終局解決創造有利基礎。
架構三:以“和平不武”作爲兩岸互動的原則。
兩岸人民原是血濃于水的同胞,本不應兵戎相向,任何人在兩岸挑起戰端,都必将成爲民族的罪人。
架構四:以“基礎協定”作爲兩岸關系的基礎。
爲使兩岸關系未來的發展能夠有所依據,兩岸宜在“完整中國、尊重現狀、兩岸統合、和平不武”的基礎上,展開兩岸協商,簽署兩岸基礎協定,落實構想,使得兩岸的統合進程得以順利推動。

台海和平路線圖之五——吳伯雄提“一國兩區”概念
一國兩區,即一個國家,兩個區域,于2012年,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産黨會談中,國民黨對兩岸關系提出此論述,認爲海峽兩岸同贖一個國家,之間并不是國與國的關系,而是一種特殊的地區對地區的關系。
台灣七位院士發表了“兩岸和平論述──和平中國運動的起點”宣言。這對我們爲和平解決台海兩岸的問題,帶來了啓發。下面的設想是通過台海兩岸對等談判,以達成中國統一問題的最終解決方案:
1、兩岸中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國号稱謂,共同建立統一的第三共和國-中華共和國,英文名稱爲“Republic of China“.
2、統一後的中國實行“一國兩區”制,即統一國家内并存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
3、中華共和國中央政府統一管理國家的外交、國防及國家安全事務。
4、兩地區實行高度區域自治,各自管理本地區行政事務。兩地區可保持各自地區内現行的政治制度,社會組織、經濟體系和生活方式。
5、第三共和國憲法由全民公決産生。
6、除原憲法及原法律系統内涉及國家主權的條款外,兩地區保持各自地區的現行法律體系。兩岸取消各自原憲法,建立中華共和國憲法下的台灣地區基本法和大陸地區基本法。
7、第三共和國暫設總統委員會。中華共和國總統委員會主席爲國家元首。第一屆總統委員會可設帥主席,由談判時的兩岸最高領導人擔任。根據需要,帥主席可連任兩屆,然後過渡到單主席制。
8、總統委員會成員及主席由全民選舉産生。兩地區各根據本地區的制度産生本地區的候選人,交付中華共和國全體公民投票。
9、第三共和國實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中華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
10、中華共和國設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
11、中華共和國台灣地區和中華共和國大陸地區最高行政機關爲各自的政務院,中華共和國台灣地區政務院總理及中華共和國大陸地區政務院總理爲各自地區的最高行政長官。
12、中華共和國台灣地區和中華共和國大陸地區最高行政長官根據本地區的政治制度産生,并報備中央政府。
13、中華共和國首都爲北京。
14、中華共和國國歌爲《義勇軍進行曲》。
15、中華共和國國旗爲五星紅旗。
16、中華共和國國徽爲五星梅花圖案。

台海和平路線圖之六—智統台灣構想
智統台灣,複興中華!世界台海和平促進會主席孫海峰先生提出以下構想:
首先,按照中國大陸政府“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國策在台灣地區全境設立中國台灣特别行政區(以下簡稱特區)。特區可保持原有制度不變但根據一國兩制和一個中國框架原則必須去“中華民國”國号,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特區,特區的外交事務由中央政府統一管轄。
願意接受一國兩制進行統一的現台灣居民全部改換爲特區居民身份。特區将不允許任何政黨和社團、個人主張台灣地區獨立,否則依法嚴懲。未來的釣魚島将交由特區政府管轄。特區行政長官經中國全國人大批準後可岀任中國國家第二副主席。中國大陸現有對台優惠政策将更加優惠。
同時,由中國大陸政府和台灣地區政府聯合全球華人力量捐款在巴布亞新幾内亞(面積四十多萬平方公裏,人口僅七百多萬人)和所羅門群島(面積二萬多平方公裏,人口僅五十二萬多人)等目标國家尋找并協商購買大約八百平方公裏的國土建立一個全新且獨立的國家,暫命名爲新台灣共和國(英文名:REPUBLIC OF NEW TAIWAN, 系暫定國号,正式國号的中英文均不得單獨使用台灣和福爾摩沙以及中華民國字眼),可以自願選擇其國體、政體。旨在優先吸納同意放棄台獨主張和“中華民國國籍”的現台灣居民成爲該國的公民。中國可以将未來的新台灣共和國列入“一帶一路”戰略的重點支持建設的一國(簡稱“一帶一路一國”),幫助其建立新首都及現代化基礎設施和商業辦公居住區。
現台灣地區内不願意統一或者不願意認同特區的台灣居民全部改換新台灣共和國公民身份,經簽證許可其在特區居住經商但不享有特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其合法财産仍歸其所有并受特區基本法保護。中國政府承諾不對未來的新台灣共和國使用武力并承認且号召國際社會共同承認其國家地位。中國政府将與未來的新台灣共和國政府簽訂永久和平友好條約。
以上方案的特點在于不違反中國大陸《反分裂國家法》并給現有台獨勢力一個自行選擇社會制度和獨立建國的出路以避免中國人打中國人的悲劇重演。
方案如得實現,可以體現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的博大胸懷以及爲共謀中華民族偉大複興和兩岸和平發展的最大誠意,可以體現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對世界和平發展承擔的國際責任。既展示了世界華人的共同力量!也标志着中華民族更加團結和強盛!